习近平重要论述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担当” 研究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专题学习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0-10-27     作者:杨帆     文章来源:党群工作部     浏览量:2404   分享到:


    为切实落实党委在安全生产中的领导责任,按照研究院《关于开展2020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精神,研究院党委于1026日召开了“安全环保工作”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环保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研究院领导、院长助理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沈兰禹主持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刘国中到西安市调研秦岭生态环境时的讲话,视频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围绕“牢记总书记重托,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这一主题开展了研讨。



    研究院副院长宗益滨作了主题发言。他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并从法律观点阐述了“企业主体责任”的内涵。他指出,研究院的安全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工业化试验项目逐步转入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的点更多、面更宽、线更长,今后工作要紧抓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建立健全体系;二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特别是安全环保方面知识技能;四是明晰基地与项目的权责管理界面。

    随后,科研管理部、华州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分别从各自工作角度出发,就实验室的科学合理使用和华州分公司的安全环保运行逐一作了深入交流发言。

    沈兰禹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安全环保工作一直是保障研究院稳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大事,一直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研究院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目前,研究院的发展已经进入快车道,一批科研项目正逐步走向工业化生产,将会形成从实验室小试到工业示范生产的长链产线,专业领域跨度大,地域分布跨度大。

    他强调,安全环保工作要紧密围绕研究院发展模式、发展特点开展。在思想认知上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环保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知行合一;在理论素养上要树立法律意识,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法律要求,不抱“侥幸心理”;在管理制度上要转变思路,纲举目张,牢牢抓住“标准化”这个有力抓手;在管理方式上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人为产生的不安全因素




    会议认为,本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全面梳理了研究院安全环保工作现状,分析了当前安全环保形势,强化了大家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认识理解,开阔了管理思路,提出了新方法新理念。

    会议要求,研究院全体党员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一系列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上、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上,恪敬职守,始终将安全环保工作贯穿到业务管理之中,在做好近期职能机构人员变动、新制度、新办法逐渐推进工作情况下,进一步加强管理,各司其职,努力实现研究院2020年安全环保责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