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南海县石门,有一泉水名曰“贪泉”,传说人喝了此水,就无法控制内心欲望,最终变得贪婪无比。《晋书·吴隐之传》记载:“未至州二十里,地名石门,有水曰贪泉,饮者怀无厌之欲。”众口铄金,说的人多了,也就成了事实。以致泉水虽然明亮如镜,清冽爽口,然路过之人皆不敢饮。
但是东晋时期的广州刺史吴隐之,却改变了这个习俗。他走马上任路过贪泉时,却挹泉而饮,还放歌言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此事在当地引起巨大轰动,有人断言,吴日后必贪。
其实大家这样想也不无道理。当时的广州是重要的海上贸易中心和通商口岸,来自南洋、天竺、波斯等地的商船,一年运来大量的珍奇异宝和海外洋货。当权者只要随意捞一把,便可发一笔横财。诚如《南齐书·王琨传》有言:“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唯独饮了贪泉并放歌唱誓的吴隐之破了这个例。他在广州刺史这个位置上,始终保持不贪不占的清白操行。任期满后,他从广州乘船返回家乡时,与赴任时一样,身无长物,两袖清风,与前后刺史离任时“船载洋货,车装珍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饮者不贪,贪者不饮,何故?饮水必贪的说法,恐怕没几人会真的相信。可为什么大家都不敢尝试呢?那些拒饮贪泉水的人为什么最终走向贪婪之路?或许吴隐之的故事可以告诉我们答案:清正廉洁,不是靠喊几句口号、做做样子就算数的,更不能通过拒饮贪泉之水的行为来表明心迹。清廉靠的是内心强大的信念和日复一日的操守。更准确的说,是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慎独慎微。慎独作为一种高度自律的状态,既是个人修为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的有效检验。慎微,就是要注重细节和细微之处,不要因小而失大。党员干部身上的大问题、大错误往往也是由小问题、小毛病而引发的。“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党员干部要铭记“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的道理,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拒毫末之错于千里之外。大凡贪官在落马之后,忏悔自己堕落往往归咎于两个字:贪欲。随着官阶的晋升、权力的递增,加上不自律,贪欲膨胀,愈演愈烈,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反观吴隐之,在他上任后,每日廉洁奉公,清简勤苦,所食不过是稻米、蔬菜和干鱼,穿的是粗布衣衫。离任返乡时,住处的帐帷摆设均交到库房,老家只有茅屋六间,篱笆围院。由此可见,吴之所以敢饮贪泉之水,还放歌言志,就是因为他相信自己内心的操守可以抵御诱惑,真正做到了慎独、慎微。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要保持内心的纯净,加强内心的操守,每日三省吾身,以先贤为榜样,以道德为约束,以法律为准绳,方能抗得住诱惑,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贡献的人。